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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男子8万卖宅基地给高校教师,11年后反悔欲买回遭拒,法院翻墙破门强制执行
“我是名牌大学,排名前十的,退休副教授。”王桦(化名)对镜头介绍着自己的身份。
“知识方面应该没问题,咱们应尊重法律守法。”镜头背后的记者答道。
日前,上述对话发生在一档法治报道节目中,内容为《大学教师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,法官破门强制执行》。
事情要从2007年年说起,李越(化名)在北京市房山区田各庄村有一处祖宅,其当年以8万元将祖宅卖给了大学老师王桦。2018年,李越打算把祖宅买回来,对方不同意,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派新闻获取到该案相关裁判文书。2019年,法院审理并判决,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协议书》无效。
法院认为,王桦并非该案涉及房屋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不应享有该村宅基地的使用权。其作为城市居民,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。
5年间,其不认可判决,多次提起上诉,各级法院先后做出17份判决,但其全都不认可,不履行判决。最终,法官破门强制执行,对房屋进行腾退。
时隔16年,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祖宅又回到李越手中。九派新闻联系到李越,但被拒绝接受采访。
【1】8万元售卖北京农村宅基地,11年后欲买回
据《法治进行时》,李越接受采访时称,卖房是因当年父亲患癌,经济困难。“她来田各庄村买房,一说,一拍即合。”
王桦回忆道,当时李越问她,“街面上的平房要不要?”她说去看下。结果,一看就看中了。
“这四间房按6万,边上的小房是两万块钱。一共8万元。”李越站在院子中间,指着周围的平房介绍。
判决书显示,2007年8月8日,李越与王桦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协议书》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委员会加盖了印章,该村委会收取了王桦3000元。
该协议书约定,王桦购买李越的上述宅院内房屋4间,支付价款6万元,当日支付房价款和其他款项共计8万元,后即开始在上述宅院内居住。
协议签订11年后。李越称,母亲对老房有情结,住楼房别扭,“就把房子弄回来得了。”他谈到,当时条件稍微好点,便跟王桦协商,但她一直不同意。
另一边,王桦接到电话,听他说想把房子买回去。“我在这安居乐业这么多年了,住的挺好,为什么要别人打扰我呢?”她说。
双方协商不成,李越便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其诉求为确认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协议书》无效。
王桦不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。其辩称,“我购买房屋并居住已经12年,对方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。李同样是居民,法律并不禁止居民将房屋出售给居民,而且房屋买卖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认可,并交纳了3000元房屋管理费。”
其还称,“国务院的相关文件规定,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,我的住宅不是农民出售给我的,我是根据物权法规定购买的房屋。”
【2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,赔偿等问题可另行解决
2019年,法院审理后判决,李越和王桦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。
法院认为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属无效。
判决提到,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对该房屋所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,而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,与特定身份关系相联系。李越、王桦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必然涉及宅基地的买卖,王桦并非本案涉及房屋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不应享有该村宅基地的使用权。
王桦作为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,没有购买资质,其答辩意见没有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采信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,法院判决确认李越与王桦于2007年8月8日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协议书》无效。
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执行局崔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,第一份判决书判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。第二份判决书判的是返还并腾退宅基地及房屋。
对此判决,王桦不服且申请再审。
九派新闻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的另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,王桦称自己购买房屋后,对房屋进行了装修,增建了房屋,而该判决书无视损失赔偿。
法院认为,结合王桦的居住情况,酌情对房屋的腾退时间予以确定,其间其自行做好证据保存。王桦的损失赔偿等问题可另行解决。
2020年10月16日,法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。
《法治进行时》报道,王桦不认可判决,多次提起上诉,各级法院先后做出了17份判决,但她全都不认可,更不履行判决,导致这起案件久拖不决。
最终,法警翻墙进院,从里面打开了院墙大门,将王桦带出院子,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。
节目中,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执行局李副局长表示,“今天这个案子已依法强制执行完毕,已经将房屋腾退交给申请执行人。我们执行局也会不断地加大执行力度,来充分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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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派新闻记者 徐鸣 编辑:任沁林 UN9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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